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泉州市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49万元以下(人民币)
4.最高限价:49万元以下(人民币)
5.采购需求:加快推进泉州市科技特派员的全流程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拟依托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部署建设泉州市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具体详见附件1《泉州市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平台所有功能配置部署;平台运维服务时间3年,自平台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费(或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云平台建设技术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团队与能力,其中至少1名核心技术人员需具备计算机科学、软件工程、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3年及以上软件平台技术服务相关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价和资格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 17:00(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D幢南门市科技局802室(泉州市科技人才服务中心)。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技术团队与能力证明材料(其中至少1名核心技术人员具备计算机科学、软件工程、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3年及以上软件平台技术服务相关经验的证明材料);(2)近期(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费(或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相关材料;(3)近3年内承接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建设云平台业务委托合同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说明:若磋商响应供应商因单位性质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证明;(5)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2.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及采购报名表一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纸质响应文件原件扫描pdf格式,光盘形式(单独密封、贴标签注明单位名称)、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91论坛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D幢南门市科技局802室
联系方式:黄工 0595-22578062。
附件:1.泉州市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需求
2.泉州市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报价单
3.采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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